
新北市三重一名機車騎士投訴,員警亂開單,罰他紅燈左轉,但車牌號碼和違規地點都不符合事實,事後更因為監視器,拍不到整個路口的燈號,讓他申訴無門,只能繳納1800元。警方回應,現場路口是多時相號誌,各方視角看到的號誌可能會有誤差,會建議交通局會勘,加強宣導交通安全。
機車騎士來到路口,看到號誌還是紅燈,慢慢划腳到前方,等待變燈後再左轉,民眾認為綠燈行進沒有不妥,沒想到,員警從馬路另一頭出來,一口咬定他就是紅燈左轉,當場開出罰單。不過,等到民眾收到罰單卻很傻眼,車牌號碼和違規地點都是錯的,實在讓人難以信服!

三重一名陳先生,從自家騎車出來,行進的方向,明明是長壽街轉自強路,但員警從長壽西街竄出追上,說他是紅燈左轉,疑似誤判行進方向為自強路轉文化北路,開出了烏龍罰單。當時天色昏暗,民眾簽名時也沒看清楚,結果收到罰單,車牌號碼打錯就算了,違規地點也沒提到長壽街。

三重分局交通組長吳明鴻說,「多時相的路口,各方所看的角度不致相同,所以說會造成,大家對號誌的辨識有所誤解。」

(民視新聞/黃毓倫、陳奎宏 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