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期,定於今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中選會表示,委員會議同時討論通過「111年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工作進行程序表」。根據中選會公布時程表,今年地方大選於8月18日發布選舉公告,8月29日至9月2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
10月21日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11月10日公告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名單,11月11日至11月25日辦理直轄市長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11月16日至11月25日辦理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選舉公辦政見發表會,11月26日投票、開票。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