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1名外送員騎機車遇到紅燈,為了節省時間,下車牽機車穿越馬路,員警攔檢依法告發紅燈迴轉,這讓外送員很不滿,罵了一句「沒有用的爛警察」,結果不只要繳罰單,被警方依妨害公務以及公然污辱罪移送法辦,法院判處拘役3天可以易科罰金。
外送員吃了一張違規罰單,怒嗆員警是爛警察,因為他認為自己是用牽車的方式過馬路,為什麼這樣還算紅燈迴轉。
事發地點就在新北市板橋,中山路與漢生東路口,外送員騎機車經過剛好遇到紅燈,因為目的地需要迴轉,這一停必須待轉2次,停等3次紅燈,為了節省時間,直接下車牽機車過馬路,才上車騎乘一小段就被警方攔下開單。
海山交通分隊副分隊長丁安志指出,「依據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的判例,倘車輛無故障情形,遇紅燈卻無故改以牽行方式,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後,繼續行駛仍算是闖紅燈,也是會增加交通往來之風險。」
無論有沒有熄火牽車,都算是違規行為。外送員認為警方找碴,飆罵警方爛警察的下場,除了吃罰單,還涉犯妨害公務跟公然侮辱罪,法官判處拘役3天,可易科罰金。
(民視新聞/黃毓倫、沈建宏 新北市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