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2021年),新北市三重分局一名員警,把一名外出倒垃圾的移工,當成逃逸者,當場上銬,把人押回派出所,事後調查才發現,員警搞烏龍,抓了合法移工,沒想到,這名員警竟然又把移工載到路邊丟包,當作沒這回事,新北地檢署依私刑拘禁罪,將員警起訴,也求處加重刑度,最高可處7年半。
去年8月,菲律賓女看護剛丟完垃圾,坐在超商前講電話,卻被員警誤認是逃逸移工,把她銬在椅子上,事後發現她是合法移工,還直接丟包路邊,女移工哭著跑回家,引發各界抨擊,新北地檢署依私刑拘禁罪起訴他,求處重刑。
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聶眾說,「檢察官偵查之後認為被告,是犯剝奪人的行動自由罪嫌,檢察官請法官依照刑法第134條前段規定,加重其刑至1/2。」

身為警員,卻假借職務權力,任意盤查,謝姓員警一度否認犯行,但檢方調查,女移工當時沒帶證件,想要透過電話讓社工證明自己是合法移工,檢方認為,員警沒理會,也沒查證,就直接上銬押回派出所,因此求處加重刑度,最重可處7年6個月徒刑,但類似事件其實層出不窮。
桃園看護工會秘書長黃姿華說,「幾乎所有的藍領移工都有在公共場所,被警察臨檢,甚至很多人被警察違法帶走拘禁的狀況。」

遇上盤查,如果民眾覺得有疑慮,第一時間可以表示不願意,警方認為有盤查必要,民眾也可以向員警要異議紀錄表。
這張三聯式異議記錄表,警方填寫完,一聯留給民眾,未來如果想申訴或是行政訴願,可以當作證據,拿來打官司。
律師許丕駿說,「如果說這個員警還是要,違法上銬來實施強制力的話,我想可以跟這個政風單位,或者是警察相關上級機關做一個異議。」
移工事件,爆出警察執法的模糊空間,民眾也得知道該如何救濟,保護自己。
(民視新聞/黃恩琳、吳培嘉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