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陳冠宇報導
43歲台語歌后李愛綺近年積極發展副業,2018年底在北市租下五層樓建築經營健身房,卻因為疫情不堪虧損關門,她受訪時將健身房停業的部分責任推給房東,引來房東不滿,出面指控李愛綺根本是「假面藝人」,還積欠了265萬的租金、開出的支票也跳票。面對房東指控,李愛綺今(9)日凌晨回應了。
李愛綺9日在臉書發出近千字的長文,表示「謝謝今天所有朋友的關心,接下來的一切會交由律師妥善處理」,同時也針對房東的指控做出回應,李愛綺指出,自己一開始承租時,並不知道房屋的頂樓加蓋是違建、電梯不符合公共安全法規等問題,直到鄰居檢舉,執法人員上門檢查才發現。
李愛綺也透露,當健身房碰上疫情經營困難時,她只能與房東協商解決問題,「並非像週刊上寫的我們跟房東求償500萬」,她後來向房東商量降租,卻被房東以老婆家是有錢人等理由拒絕,「說實在的,當初房子裝潢也花了將近2千萬,我們也不想搬走,並沒有他說的什麼虛晃一招在談降租的時候就準備要搬到新址」。
對於房東指控她「沒錢還做公益」,李愛綺表示「我不知道做公益只能有錢才能做」,強調每個月的淨灘活動都是她們和健身房的會員朋友對台灣這片土地的愛,每個禮拜發便當給街友也是許多開餐廳的老闆和好友大家一起支持,會在臉書發出育幼院送禮物的照片只是為了給參與者一個交代,「並沒有像週刊裡房東先生說的刻意要朔造什麼正面形象,不過週刊說是我們做假公益,真的是抹黑了所有這幾年來一起參與做愛心的好朋友們」。
至於支票跳票的指控,李愛綺指出健身房因為疫情無法營業、沒有收入,才會和房東商量換票,不過房東卻在電話中對她激動辱罵,隔幾天才說當時喝醉酒、情緒才會那麼激動,態度也相當反覆,一下承諾答應,一下又說太太不願意,讓李愛綺無所適從,「報導說我裝可憐,說我不接電話,其實是我太害怕了!每次溝通協調的時候都是一陣辱罵,甚至跑到我們公司往來的銀行對著櫃檯人員叫囂,要他們把我們公司的存摺給他看裡面有多少錢,連銀行人員都傻眼了」,強調之後的事情都交由律師處理,「我不知道何來有不解決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