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最新統計指出,從民國101年起截至2月17日,針對候選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行賄罪、妨害他人競選等,共對5個政黨連坐裁罰193件,其中國民黨154件、遭罰新台幣1億2621萬元居冠;民進黨遭罰34件、2970萬元。
中選會主李進勇今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備詢,根據中選會書面報告,自101年4月3日起,按季將候選人資料電子檔及所涉罪名函請法務部將符合要件的確定判決案號函送中選會,中選會據以檢索下載確定判決書後,再轉知所屬選委會辦理後續連坐裁罰。
中選會指出,截至111年2月17日止,總計裁罰193件,包含對投票權人行賄罪144件、虛偽遷徙戶籍以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46件、對具候選人資格者交付賄賂2件、妨害他人競選1件。
以政黨來看,國民黨遭連坐裁罰154件、裁罰金額新台幣1億2621萬5000元;民進黨遭罰34件、2970萬元;親民黨3件、410萬元;大道慈悲濟世黨1件、50萬元;無黨團結聯盟1件、115萬元。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