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前農業處長吳芳銘驚傳在3月12日酒駕,對此,雲林縣政府證實此事,表示吳芳銘日前已向雲林縣長張麗善請辭獲准,3月12日下午生效,事情則發生在該日深夜,全案已交付法律裁處。
雲林縣政府新聞處長羅楚東表示,前農業處長吳芳銘酒駕發生在3月12日深夜,但同一天稍早,吳芳銘已向縣長請辭獲准。
羅楚東指出,吳芳銘因個人因素在去年底即向縣長請辭,雖經張麗善多次慰留,吳芳銘仍辭意甚堅,因此張麗善於3月12日下午批准辭呈,即刻生效。
羅楚東強調,張麗善感謝吳芳銘任內對雲林縣農業推廣的努力與付出,「但酒駕行為就是不對」,全案已交付法律裁處。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