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去年發生一起7歲幼童,遭何姓柔道教練重摔27次導致腦傷,住院治療70天後,仍宣告死亡。
監察院17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台中市政府出借公有運動場館卻沒善盡監督責任,而教育部體育署長期輕忽技擊運動場館管理,未營造兒少安全運動環境,皆有重大違失,被監委葉大華提案糾正。
台中7歲男童,遭到柔道教練重摔27次,在加護病房治療70天,終究發生憾事,如今監察院針對台中市政府及體育署,提出糾正案。
監察委員葉大華說,「所以在昨天我們監察院的衛環委員會,正是就通過這個糾正案,糾正了台中市政府跟教育部體育署。」
去年4月底,黃姓男童在柔道館上課時,遭到多次側摔及過肩摔,當時男童倒地求饒,還出現嘔吐現象,教練卻無視這些求救訊號,沒有及時處理,最後還是由男童舅舅,緊急將他送往醫院,引起社會關注。
監察委員葉大華說,「包括他出借的場館,長期缺乏安全防護措施,在這個督導角色上,他沒有善盡督導責任,在事後他們把責任,推給黃童自願參與校外活動。」
如今監察院站出來糾正,他們調查發現,台中市體育局過去為推廣柔道運動,無償跟台中市柔道委員會簽訂契約,2017年8月才移撥給教育局,但教育局認為只有租借場地需求,沿用舊契約,也沒有再評估場地,長期缺乏實質安全評估及審查,甚至發生意外後,將案情簡化為學生自願參與,推諉責任到教練個人行為,免除政府對公有場館的監督權責。
監察委員葉大華說,「包括證照制度納管,都是一個教育部未來,要積極面對的問題。」
而教育部體育署則是,怠忽建立對於道館的管理,直到出事了,才趕緊針對「場館設置及輔導」訂定辦法,但彙整各地方政府,納入輔導的485家訓練館,只有128間完成申請備查程序,還不到1/3。
台中教育局專門委員郭明洲說,「針對學校運動代表隊的部分,教育局已經要求各校,應聘請具有專長的教練或教師,擔任訓練工作或社團指導。」
小小年紀還來不及長大,而教練也已經遭到起訴,監察院認定市府疏失,希望透過制度面進行改善,就是要避免憾事再度發生。
(民視新聞/李豫翰、蔡承翰 台北、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