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命案 梁育誌一審判死刑「再犯機率高」

  • 發佈時間:2022/03/18 11:06更新時間:2022/03/1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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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命案 梁育誌一審判死刑「再犯機率高」
梁姓兇嫌遭判死。(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2020年10月遭兇嫌梁育誌擄走性侵殺害,引發全國關注,案經審理1年多,橋頭地方法院今天上午10時依性侵未遂、性侵殺人、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宣判梁育誌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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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8日,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在離開長榮大學時,遭到梁姓凶嫌擄殺,女大學生家人事後跨海來台,希望台灣法律重懲凶嫌。橋頭地檢署同年12月依強盜殺人等罪名,將梁姓凶嫌起訴,並向法院具體求處死刑。

橋頭地院庭長楊智守上午出面說明5點判決理由,首先,本案是預謀犯罪,被告前一次強制性侵女學生未遂後,並未感到警惕,反而回到原地潛伏觀察,且準備已經打好結的麻繩圈和望遠鏡等物,顯見非臨時起意。

第二,犯案手段殘忍,楊智守說,梁嫌尾隨A女後,先以繩圈套在A女脖子往後拖行,之後對其強制性侵,導致A女受有心臟氣體栓篩,身體多處大面積瘀傷、腫傷,皮下出血,在A女已呈現沒有抵抗力,也沒有自救力的狀況下,梁嫌還是決定把套在A女脖子上的繩圈勒緊,讓她窒息死亡。

第三,犯後未見悔意,楊智守指出,在警方發覺梁嫌涉犯殺人嫌疑重大後,他還一度謊稱不知道A女下落,更帶同警方到錯誤地點,找不到A女屍體,歷經一年多的審判,都沒有承認過他具有殺人故意,對於性侵殺人重大細節都一再避重就輕、狡辯。

第四,再犯機率高,楊智守說,被告經過鑑定結果屬於再犯最高危險等級,預估15年後再犯性侵案或其他犯罪暴力類型,機率高達50%以上,且被告態度防衛,不輕易向他人吐露其內心真實想法,也沒辦法期待他能夠面對自己行為所造成的錯誤,也無從期待透過家人支持及輔導教育讓他能避免再犯。

最後,社會危害程度大,楊智守表示,被告利用長期蹲點在犯案路段,觀察潛伏尋找落單夜歸女子,犯下強制性侵殺人重罪,嚴重破壞治安,更嚴重破壞我國的國際形象,原審判決基於這5點理由判處被告死刑。

另外,楊智守提到,梁嫌在犯下A女案1個月前,強制性交B女未遂,此案判處2年10個月,A女案判死是法官認為他「升級犯罪行為」。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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