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9日,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遭到拘留,同年11月被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徒刑,近日服刑期滿。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天表示,近日將安排李明哲返台。陸委會下午說,第一時間已將訊息告知家屬,並已協調相關單位進行協助返台的準備工作,務求讓李明哲能在最短時間內平安、順利安全返台。
陸委會指出,本案發生以來,引起國人高度關注。這段時間包含長沙臺商協會林懷榮譽會長、岳陽臺商協會蔡祖柱會長、國內外各界及民間團體,以及在處理本案提供協助的各有關方面及人士,政府表達感謝之意。
陸委會表示,對於其他國人在陸個案情形,仍會盡力透過各種管道掌握情況與提供必要協處,同時也呼籲中國,重視國人在陸相關權益的保障,才有利於兩岸往來交流。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