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沒繫安全帶喊冤「陷溝裡」!法院一驗衣著平整沒皺褶駁回

  • 發佈時間:2022/05/06 15:13更新時間:2022/05/0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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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沒繫安全帶喊冤「陷溝裡」!法院一驗衣著平整沒皺褶駁回
女子沒繫安全帶被罰,辯稱陷於胸部間。(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去年8月開車上國道,沒繫安全帶挨罰3千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身材微胖,安全帶陷於胸部間,才會被認為是沒繫安全帶;但法院勘驗照片,發現她衣著領口完整、沒有明顯皺褶,且李女宣稱身上黑影,其寬度、顏色都與副駕乘客差距甚大,不予採信予以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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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李姓女子去年8月15日駕駛小客貨車行經國道6號東向14公里,因為沒繫安全帶被警方舉發違規,由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3000元罰鍰,女子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若沒繫安全帶車輛會發出警告聲響,僅因駕駛為女性且身形微胖,安全帶陷於胸部間,所以拍攝起來並不明顯。

法院認為,女子主張未繫安全帶會有警示聲響,不可能放任聲音一路作響,但依一般生活經驗,還是有人可以透過電腦系統設定關閉,或將安全帶插銷、金屬扣插入安全帶扣等方式關閉該警示聲響,因此難以僅憑警示聲響,來判定駕駛是否有繫妥安全帶。

法院勘驗舉發照片,發現女駕駛所稱的從左肩上方往右下方延伸部分的黑色安全帶,寬度及色澤都與副駕乘客所繫的安全帶差距甚大,而且照片中駕駛領口衣著完整,上半身衣物其餘部分亦無明顯皺摺,足以認定安全帶並沒有陷入駕駛衣物,原處罰並無違誤,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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