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新規上路,高雄市、新北市陸續公布酒駕累犯者名單,為遏止酒駕行為,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也首次公告酒駕累犯姓名、照片,1名陳姓男子駕駛汽機車,連續2年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日表示,依據酒駕新法規定,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並於今(9)日於交通局官網上首次公告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裁決所指出,酒駕新法已於111年3月31日上路,針對屢次酒駕或拒測違規再犯者,自108年7月1日起算,於10年內第2次累犯,除了現行的加重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及道安講習等處分,並得公布酒駕累犯的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
北市首次公告酒駕累犯名單計有1名,為陳姓男子,於110年2月24日第1次酒駕,又於今(111)年4月1日第2次酒駕在民權西路被警方攔下開單, 已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布專區,公告內容依中央規定,裁決確定後即公布汽機車駕駛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相關資訊。
裁決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以免觸犯法律而受罰,以杜絕酒駕情形發生,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 《民視快新聞》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