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對於快篩陽性者是不是該給抗病毒藥物,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昨公布,與地方政府討論後一致達共識,決議「65歲以上(非三類對象)快篩陽性經醫師評估則可投藥」,此為現階段疫情防治重要手段,以降低重症死亡。中央和地方共同研擬配套措施,儘速納入醫療照護體系實施。
陳時中日前表示指揮中心仍朝縮短給藥的時間目標努力。他強調,現在要改善的是讓PCR確診後能立刻給藥,而長照機構考慮到為高風險族群,若有人確診,第二例起快篩陽就直接給口服藥。
陳時中昨公布,與地方政府討論後一致達共識,決議「65歲以上(非三類對象)快篩陽性經醫師評估則可投藥」,此為現階段疫情防治重要手段,以降低重症死亡。中央和地方共同研擬配套措施,儘速納入醫療照護體系實施。
所謂三類對象,是先前指揮中心規範,國內確診者之接觸者居家隔離、國外入境居家檢疫,以及自我監測者,這三類人優先適用快篩陽視同確診,指揮中心陸續開放快篩陽領藥對象,第1階段為「接觸染疫高危險」對象,包含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等3類對象,新制5月12日起上路;第2階段則開放名單為「重症年齡高危險」對象,自5月18日上路。
今天開始,65歲以上長者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後,可攜帶快篩檢測卡匣/檢測片卡就近至醫療院所,請醫師現場評估確認;或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