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今天下午電訪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詢問有關6月15日實施前3天居家檢疫和後4天自主防疫之新制,是以同一地點為原則。指揮中心晚間補充,自主防疫與居家檢疫如果為不同地點,應須經自主防疫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同意,且後4天如在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自主防疫須符合一人一戶。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午舉行疫情說明會,副指揮官陳宗彥表示,入境管理剛宣布,6月15日才實施「3+4」,指揮中心同時會觀察「3+4」之後的情況,也會掌握國際疫情,隨時對邊境管理做一些調整,但國內社區要穩定,以及國際疫情的演變等因素會綜合評估。
他進一步說,「3+4」是過去「7+7」前7天的概念,過去實施7天的居家檢疫加上7天的自主健康管理,維持前7天居家檢疫的部分調整為3天居家檢疫,加上4天自主防疫,才會讓民眾選擇一人一戶或防疫旅社時,建議原則上依照原來住宿的地點繼續完成「3+4」,後4天工作或各方面需要必須外出時,必須2天快篩一次,陰性可外出。
莊人祥下午接受媒體電訪時說,「如果一開始選擇防疫旅館,後4天的居住場所可滿足一人一戶,可回家完成後續的自主防疫。在機場時填寫地點只需要前3天的檢疫地址,後續不需要申請更改檢疫地點」。
不過,指揮中心晚間補充訊息,正確應為,「其中自主防疫與居家檢疫如果為不同地點(如:前3天於防疫旅館居家檢疫,後4天回家完成後續的自主防疫),應須經自主防疫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同意,且後4天如在自宅或親友住所進行自主防疫須符合一人一戶。另外,在填寫入境檢疫系統時,檢疫地點只需要填前3天的檢疫地址」。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