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林庭蕷報導
新北市一名吳姓女子1年前弄丟Apple Watch到警局報案,一年後得知手錶曾被撿到派出所,不過,因超過半年公告期,拾得者直接成為「新主人」,而對方不僅表明自己不願意歸還,還打電話要求她「解鎖遺失模式」,並說「我媽媽很喜歡這隻錶」。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指出,吳姓女子1年前遺失Apple Watch到警局報案,也常上網查看線上遺失物公告,不過,卻遲遲未接到通知,1年後接到拾得者的來電,對方竟稱合法取得所有權,也不打算歸還,還要求她解鎖遺失模式。
拾得者家屬表示,媽媽撿到手錶交給派出所,警方通知已過半年公告期,所有權歸她母親所有,並說「我媽媽很喜歡那個手錶」,不過,吳姓女子表示,自己遺失手機第一時間就開啟「遺失模式」,打開手錶就能看到她的電話號碼,而對方卻不願意歸還手錶,僅願意補貼一些錢換取解鎖遺失模式,她也質疑警方失職,不僅沒將遺失物歸還,還把手錶交給第三人,造成她個資外洩,報案也失去意義。雙方僵持不下,拾得者還請警方協調,讓她相當傻眼。
對此,中和警方解釋,警員依規定無法解鎖,也不能打開手錶看裡面的內容,所以無法透過個資確認失主身分,只能保管並上系統公告。而警方未通知失主是因當初報案登記的是「鐘錶」,拾得者送到派出所登記的為「智慧型手錶」,導致系統沒有查詢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