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北大武摔傷求救 違反屏縣登山自治條例 遭罰1~5萬

  • 發佈時間:2022/10/20 17:11更新時間:2022/10/20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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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北大武摔傷求救 違反屏縣登山自治條例 遭罰1~5萬

民視新聞/洪明生 屏東報導

屏東北大武山又傳出意外,一名山友單攻北大武山,返程途中摔傷而向消防隊求救,消防隊上山與他會合,發現他腳踝疑似骨折,無法行走,又再請救空勤直升機救援,將他吊掛下山就醫,所幸只有扭傷,但他違反「屏東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將遭到開罰1到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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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墨綠色外套的男子,腳一拐一拐的,拄著登山杖小心翼翼下山,前後還有救難人員保護。屏東泰武消防分隊員接獲男子的求救電話,說自己在北大武3.2公里處不慎摔傷,痛到不能走路。13名救難人員花了好幾個小時上山,才與受傷的山友會合。泰武消防分隊長鞠曉明,山友右手摔傷,右腳踝明顯腫漲,疑似骨折無法行走。由於天色已晚,只能暫時將男子安置在檜谷山莊內休息,隔天清晨再由空勤直升機將男子吊掛上機,再由救護車將男子送往屏東基督教醫院救治。所幸經檢查沒有骨折,只是腳踝扭傷。不過,依據屏東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第2項規定,登山活動範圍涉及公告管制山域者,領隊應具備初級緊急救護能力,並領有基本救命術證書或初級救護技術員等相關證照,違者可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至5萬元以下罰鍰,男子已經違規,將開立告發單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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