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林詠琪、郭文海 台北報導
經濟部今天(1月6日)宣布,2月正式徵收耗水費,針對單月用水量超過9千度的用水大戶,像是電子業、鋼鐵業、紡織業及水泥業等,約1千7百家企業,在枯水期徵收每度3元的耗水費,若是使用再生水等節水措施,都能享有減徵優惠,像是中鋼使用再生水,約占每日用水量49%,就可減徵約30%。
南部用水吃緊,台南曾文水庫,目前蓄水率跌破30%,來到28%,使得嘉南灌區的一期稻作,只能停灌休耕,面對缺水,經濟部水利署正式開徵耗水費。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說,「經過審慎的評估水情,以及目前的經濟情勢,我們在今天1月6號,發布耗水費徵收辦法,今年112年2月1號起開徵。」
開徵對象,為單月用水量超過9千噸的大用水戶,包括台積電、中鋼、友達、日月光等,約1700到2200戶,在枯水期間的11月至隔年4月,加收每度3元。但也祭出獎勵,只要回收率達標準,或是使用再生水、海淡水、開發水資源或投資節水設備者,都能享有減徵優惠。
中鋼生產部門副總經理陳守道說,「我們今年就會被收到二月跟三月跟四月,但因為我們有使用再生水,大概49%是使用再生水,所以它有給我們優惠折扣,後續我們還會持續再引進再生水。」
以中鋼為例,業者使用再生水,約占每日用水量49%,再依照用水回收,以及水汙費減收等優惠,枯水期6個月,預估需繳耗水費約231萬元,平均一個月將近38萬元,業者表示還在可接受範圍內。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說,「我們制度的設計,更能夠促使產業界,來加速節水設備的投資。」
水利署強調,耗水費是以「節水」為最大目的,希望能在枯水期降低用水,更鼓勵產業「用水回收」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