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題組/唐郁荃、賴冠諭 桃園報導
根據農委會的林業統計資料,國產竹材的年產量曾高達320萬支,但至2016年開始直線下滑。2018年後甚至連續三年出產不到百萬支竹材,導致下游產業無竹可用。其中一項關鍵影響因素,正是政府於2016年時推出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

自1991年開始,政府宣告全面禁伐天然林。為了體恤無法再以林業維生的原住民保留地地主,2016年《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出爐:規定每年每公頃的原保地,只要沒有濫墾、濫伐情事,並符合竹木覆蓋率七成以上的條件,就能領取三萬元的補償金。
桃園市復興區義勝里王曉貞里長表示,當《禁伐補償條例》出現後,光是領取三萬元的補助,就比整理竹林、出產竹材的收入還高,許多在外就業的族人,為了省事乾脆放任竹林自然生長。另外,也有一些人擔心砍了竹子,會不符合竹木覆蓋率七成以上的條件,造成無法領取獎勵金,因此選擇不進行竹林管理。

對於《禁伐補償條例》意外打擊國產竹材產業,原住民委員會經濟發展處宋麗茹處長表示:「的確很多的民眾會誤會,原民會並沒有不同意疏伐。本來竹林就應該要疏伐, 因為疏伐以後,反而會有更多水資源的保護。我想原民會應該還要大力地宣傳,我們只講覆蓋率的七成。」此外農委會為了鼓勵竹材生產,也已經於2023年一月開始發放生產獎勵金。希望盡快補足當前國產竹材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