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徐秘康梁智翔 台中報導
有民眾在台中榮總急診室旁路口目擊一輛自小客車停等紅綠燈,擋住一輛救護車通行,引發「不理讓救護車」的爭論,網友紛紛開罵車主沒有同理心,但也有人指出,假如禮讓卻因此越線,遭科技執法舉發,要算誰的?而且申訴還不一定會通過。
台中市台灣大道四段、東大路口交通繁忙,大小車輛川流不息,且因台中榮總急診室就在附近,經常有救護車通過,卻有民眾目擊一輛橘色小客車在路口停等紅燈,擋住救護車去路,民眾說:「希望小客車讓到,因為這是很嚴重的事情。」
有民眾表示:「當時我上前提醒橘車駕駛,『先生,後面有救護車』,他回嗆:『好啊,你闖,罰金誰付?」
小客車沒禮讓救護車的照片被PO上網後,引發正反論戰,有網友說,看到擋救護車的,都會給他滿滿的喇叭,還有人嗆小客車主:「到底有什麼問題?同理心到底在哪?」但也有苦主現身,說自己因為禮讓救護車,遭「科技執法」判定不禮讓行人,而且過很久才收到罰單,想調行車紀錄器都難,最後申訴遭駁回,所以認為是「舉發機制迫使人民冷漠!」
交通大隊表示,如果有車主因為禮讓救護車而違反交通規則,因此收到罰單,警方調閱相關畫面查核之後,會撤銷紅單。台中市交通大隊巡官曾國樑也說:「員警會審核違規的採證畫面跟影像,如果有禮讓救護車的事實,我們會主動不予舉發。」
民眾建議,警方科技執法的蒐證影像,範圍可以擴大或能收錄聲音,方便後續審核,避免舉發引起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