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劉毓琦、陳柔安、郭南宏 台北報導
農委會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將禁止攤商以遊戲和娛樂等名義,把動物當作贈品交換,一旦立法院修法通過,夜市常見撈金魚或套圈圈送烏龜等都將觸法,最重罰25萬。另外這次修法,也加強動物飼主課則和寵物買賣管理,是動保法公布35年來,最大規模的修正。
拿著紙網,在水池中鎖定目標,賣力一撈,很多人的童年回憶,就是在夜市撈金魚,但未來可能成為絕響,農委會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禁止攤商以遊戲和娛樂名義,把動物當作贈品交換,最重可罰25萬。

民眾說,「未來不能再撈金魚,我覺得很好啊,夜市賣很多小動物,但買回去的人不知道怎麼照顧,也不知道業者怎麼弄來這些小動物的。」
動動教育學會理事長葉傑生說,「以前可怕的是還有去射麻雀,你看撈金魚你看看牠在小小池子,本身含氧量就已經有問題,而且撈起來以後用塑膠袋裝起來帶回去,大概百分之90我想大概都完蛋。」
另外,這次《動保法》修法草案也強化飼主課責,將納管大量飼養犬貓行為、明定棄養認定要件;也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強化繁殖、買賣流向管理,而在動物虐待傷害部分,將加重動物虐待、傷害刑責,也授權動保檢查員執法時在緊急情況進入私領域。

這次修正草案,是1988年來《動保法》公布後最大規模的修改,動保專家認為台灣社會下一步要繼續朝動物平權的目標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