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陳水扁轟選罷法修法提請願 總統府:第一時間轉交林佳龍

  • 發佈時間:2023/05/02 17:11更新時間:2023/05/02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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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陳水扁轟選罷法修法提請願 總統府:第一時間轉交林佳龍
陳水扁今(2)日下午現身總統府前提出請願。(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劉芳妤報導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南港展覽館案及龍潭購地洗錢案,遭判徒刑1年定讞要入獄,前總統陳水扁不滿《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將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納為不能登記參選,有違比例原則,他今(2)日下午現身總統府前提出請願。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表示,總統府接受請願書後第一時間交給秘書長林佳龍,總統府不評論也不涉入司法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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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去年底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確認4大類型不得登記為候選人,包含違反國安忠誠義務、組織犯罪者,還有製造、運輸、販售毒品、槍砲及洗錢者、受重罪重刑者、有賄選前科者。

陳水扁今日拄著拐杖走上凱達格蘭大道,並停在總統府前提出請願。他認為《洗錢防制法》包含很多不同犯罪的態樣,但法規是為了防制洗錢,而不是為了防治參選,現在有人把它誤用成觸犯洗錢防制法被判刑有罪,不管是緩刑或者易科罰金都不得參選,「這完全誤會了當初《洗錢防制法》立法的宗旨」。

有關陳水扁今日向總統府提出請願一事,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表示,陳前總統於今日下午送請願書予總統府,而總統府由公共事務室主任高遵接受請願書,並於接受請願書後,第一時間交給林佳龍。

林聿禪也表示,陳前總統關切的相關法案已在立法院審查,總統府尊重立法院的議事與討論;而關於司法個案,總統府向來的立場是尊重司法,不評論也不涉入司法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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