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中壢一名體型壯碩朱姓男子昨(20)日情緒失控大鬧超商,甚至揮拳攻擊到場處理的員警,不過後來又有影片流出,員警手持警棍朝著蹲坐在門外朱男猛敲12下,瞬間引發各界討論是否執法過當。
朱男情緒失控案至少二段影片在網路上瘋傳,其一是朱男失控攻擊員警、大聲咆哮,其二是朱男被辣椒水制伏後蹲坐在超商外,員警持警棍猛敲背部、頭部多達12下,朱男痛得抱頭蜷縮,另外還有朱男滿臉是血的畫面流出,引發網友正反論戰。
面對輿論沸騰,中壢警分局表示,針對員警制伏朱男後,王員被質疑過度使用強制力部分,案經重要幹部決議,有關員警究責部分除依法送辦,另追究相關行政責任,該員警執行職務過當行為核予記過2次,所長記過1次,分局長申誡2次處分,並同時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責任。
不過,許多民眾卻湧入臉書粉專「NPA署長室」留言,紛紛痛批「台灣警察真可憐,怎麼不多保護自己的同仁夥伴,這樣誰敢在第一線出勤,無奈心痛」、「為什麼要記過處分執法員警?以後基層誰敢出勤?」「處分這麼快,真的確定警察有錯嗎?可憐的警察,以後出事都不要報警」、「為什麼要懲處警員?!」。
曾經擔任警察的知名球評石明謹認為,這個不叫執法過當,只是單純的毆打凌虐。警察也是人,當然會有情緒,但是不能因為有情緒而打人,不然剛才他有情緒在打人的時候,你把他抓起來是在哈囉?他更嘲諷「警察跟流氓做一樣的事情,還可以領政府薪水好棒棒。」
知名律師呂秋遠也說,「當這個人已經沒有反抗意圖與能力,坐在超商門口,警方卻仍然以警棍用力毆打這個人,高達12下。這不是執法過當,他沒有在執法,他在利用警察的身份,發洩他的憤怒,毆打一個手無寸鐵的人。」
他更強調,這個「警察」,這個剎那,在拿起警棍連續毆打坐在地上的人之時,沒有資格稱為警察,只是另一個暴徒。如果說警察只是被挑釁到情緒失控而已,「那麼但願情緒失控的警察,永遠不會看到你情緒失控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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