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徐秘康、林進龍 台中報導
台中市有一名男子2021年到台中一家健身育樂中心體驗「彈翻床」,卻在前空翻時摔傷,導致四肢癱瘓。業者和教練雙雙挨告,一審法官認為,海綿池防護設施不足,加上教練只有滑雪教練資格,卻指導顧客做危險動作,因此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業者及教練各7月徒刑。可上訴。
就是這樣在彈翻床上彈來跳去,台中市一名林姓男子在2021年3月前往台中市一家育樂中心,在海綿池上前空翻,翻到第5次,男子頭部下墜,撞上海綿池底部,雖被緊急送醫治療,最終仍四肢癱瘓!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指出:「彈翻健身育樂中心的實際經營負責人未就本案海綿池使用的相關流程及安全指示加以要求」、「石姓被告也未取得彈翻床的教練證照,竟然任意指導被害人為前空翻的動作。」

彈翻床是體操項目之一,在奧運比賽也列進技術分,包含許多種跳躍動作,空翻時需要身體傾倒、彎身等動作協調配合,一般人一不小心就會受傷。
林姓男子控告育樂中心負責人及教練,認為兩人都有疏失,導致他受傷。台中地院認定,活動場所海綿池確實防護性不足,業者也沒有提供護具;至於石姓教練,只有滑雪教練資格,沒有彈翻床教練資格,卻貿然指導顧客從事這項活動,對於顧客受傷確實有責任。

民眾表示:「當然心裡也是會有一些疑慮,這個店家怎麼會請沒有證照的教練?」「小朋友在外面也有上體操課,所以我們就會比較,因為我們都會跟在旁邊。」
業者雖然辯稱海綿池規格都依照國際標準設計,國外業界也沒有提供護具給顧客,但法官認為業者毫無悔意,且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因此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處業者與教練各7月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