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陳怡汝、洪國凱、黃啓豪 台北市報導
去年(2022年)2月,新北市板橋發生一起「健身教練」徒手勒斃女友的命案,法官一審判張姓嫌犯無期徒刑,但案子上訴到高等法院,法官改判15年有期徒刑,引發外界譁然,更令家屬無法接受的是,嫌犯在庭上毫無悔意,而法官卻認為,如果判無期徒刑,要等25年才能假釋,到時候,被害人可能無法回歸社會。
女子一身輕便,提著晚餐回家,男友也跟在後方,沒多久後,裏頭就發生命案,去年(2022年)新北市板橋,發生健身教練徒手勒斃女友命案,二審判決竟然改判15年,引發爭議。
犯下如此重大殺人案的張姓嫌犯,一審法官判無期徒刑,並且褫奪公權終身,不過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後,結果卻是大逆轉。
台灣高等法院庭長劉方慈說,「本院合議庭在審理後,認為當天是因為挽回被害人不成,情緒失控而臨時起意殺人,這個部分的量刑是,跟第一審判決所認定,被告是在萌生殺意以後,透過社群網站去搜尋殺人的手法,而計畫殺人是有所出入的。」

律師簡大為說,「考量第一審,被告仍然將所有過錯,歸咎到被害人身上,以及15年有期徒刑,最低只要8年,就可以假釋出獄,如果法官沒辦法在判決中,交代更詳細,更令人信服的理由,恐怕這個判決會讓民眾難以接受。」

殺人罪從無期徒刑,改輕判15年,引發譁然,這名法官,也是先前,華山分屍案,認為主嫌陳柏謙有教化可能,逃過死刑,判他無期徒刑定讞,當時也是引起軒然大波;如今又一樁,讓殺人案輕輕放下,要家屬怎麼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