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王云宣、陳建華 台中報導
去年(2022年)1月,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期間,一名70多歲李姓老翁,因為不滿顏家,竟然冒名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名義,寫下恐嚇信,要求多位政治人物捐款1億元,否則就要送「慶記」,法院二審判決出爐,從原先判賠的48萬,降到8萬元,全案定讞。
恐嚇信上,斗大毛筆字,要求對方捐一億給媽祖,否則就要送慶記,屬名大甲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

去年(2022年)1月,一名70歲李姓老翁,「冒名」寫下這封恐嚇信,再到郵筒前,一一投信,當時正值台中第二選區立委補選之際,選戰打得火熱。老翁對顏家爭議心生不滿,3天內,8次以顏清標名義,寄發黑函,給多位政治人物,顏清標認為名譽受損,憤而提告,民事求償80萬,一審判賠48萬,但老翁不服提出上訴,法院考量到他年事已高、又是中低收入,一時失慮犯案,二審判決大打折,判賠8萬元。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庭長 江德千說,「二審他也有表達對顏清標先生的歉意,另外也綜合考量雙方的身分地位,社會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認為判賠8萬元是合理適當的。」
面對判決,顏清標發出文字聲明,表示無論賠償多少,都會捐給公益團體,另外老翁在刑事方面,也被判緩刑4年,交付保護管束,並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全案已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