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視新聞/曾虹雯、陳凱茂 高雄市報導
不只是機車附掛物品擋到車牌會遭到開罰,要載送大型的物品,尺寸也得注意,否則除了可能釀成危險,萬一吃上罰單,荷包也會失血。另外騎機車不是只有左右轉要打方向燈,還有幾種情況其實都有規定要打燈,但不少機車騎士經常忽略,甚至根本不知道是那些時機?
騎機車載著超長竹竿還有超高五層架,甚至還有阿嬤超勇猛,竟然肩扛腳踏車騎車,像是表演特技,一幕幕誇張景象都被記錄下來,這些行為不但危險,當然都是違規。
高雄市交通大隊執法組警務員陳昀辰:「機車附載物品未依規定者,處駕駛人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
不是載得上去就好,機車附載物品都有相關規定,寬度不能超過機車把手10公分,長度也不能超出車輪30公分,高度則是不能超過肩膀。否則吃上罰單事小,釀成車禍可就得不償失。
台灣機車密度高,不少人出門就靠機車代步,但騎機車的規定,卻不是每位騎士都熟悉。
就拿方向燈來說,高雄市交通大隊,不是只有左右轉會用到,還有什麼時候規定要打方向燈,我們隨機來問一下機車騎士。
機車騎士說:「往右邊一定要打方向燈,左邊要打方向燈,只會這兩樣。」
什麼情況下該打方向燈?我們請交通大隊來解答,除了基本的左右轉外,變換車道也要透過方向燈通知後方車輛注意,另外機車準備進入車道前,方向燈也是必須,一旦忽略,恐怕荷包失血。
機車騎士說:「轉彎還有你剛說的起步,還有嗎?」
高雄市交通大隊執法組警務員陳昀辰說:「起始前應顯示方向燈,汽機車在設有慢車到之雙向兩車道,於快慢車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處汽機車駕駛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罰鍰3600元以下罰鍰。」
不要以為說說而已,就有騎士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因此吃上罰單。騎車安全不能靠僥倖,確實遵守相關規定,才能確保安全也守住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