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北檢出手將黃子佼列被告 網頻喊動作快...後面等著排隊的人很多

  • 發佈時間:2023/07/12 11:03更新時間:2023/11/2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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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北檢出手將黃子佼列被告 網頻喊動作快...後面等著排隊的人很多
主持人黃子佼。(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上月有女網友透過社群爆料,主持人黃子佼曾對她拍裸照,引發軒然大波,事後黃子佼也透過臉書直播致歉。對此,台北地檢署今(12)日指出,日前接獲民眾告發,已經將黃子佼列為他字案被告,而不少網友也認為,檢方應該加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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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緣起於上月19日,臉書粉專「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發文爆料,她在17歲時,認識了演藝圈的大前輩,未料對方在車內沒問她的意願,就湊過來吻她,黃更在台中某飯店的房間稱,想辦個藝術展,要求她脫掉上衣讓他拍照,並再三強調這是藝術。

黃子佼立即透過臉書直播影片致歉,「請大家幫我照顧我想照顧的人,除了抱歉還是抱歉,對不起,但也來不及了,老婆(孟耿如)我這輩子為什麼還會遇見你,如果沒有遇見你就算了」。

由於女網友所指控遭黃子佼脫掉上衣拍攝裸照的案發地點在台中,因此台中地檢署6月19日緊急回應,「有關今日報載,黃姓藝人疑涉有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一事,目前尚無接獲報案,若查有違法事證,將會依法偵辦」。

另據《中央社》報導,中檢也說明,「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粉專也於發出指控文後不久澄清,遭黃子佼拍攝裸照時為年滿20歲的成年人,若被害人未提出告訴與事證,也會持續掌握相關資訊。

台北地檢署表示,日前接獲民眾告發黃子佼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強制猥褻》等罪,已將黃子佼列為他字案被告,並交由具備婦幼及毒品案件偵辦專業的檢察官林岫璁調查。

對此,網友表示,「那不是都以前做的事,有人證、沒物證,怎麼判」、「出來面對」、「會進牢吃白飯嗎?」、「檢警動作加快嘿,後面等著排隊的人很多」、「裝成熟的紳士被戳破了」、「重點證據啊 ⋯不然也沒法判」、「應該啊,為何只查炎亞綸,不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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