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國民黨籍雲林縣議長沈宗隆涉向達德能源公司收賄2600萬元,雲林地方法院今年3月裁定收押沈宗隆和達德潘姓執行長。5月間收押屆滿,雲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雲林地方法院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沈宗隆提出具保停止羈押,雲林地方法院合議庭6月2日裁定停止羈押,准予300萬元交保,並禁止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沈宗隆今表示,為讓法官和檢察官知道他有誠意接受司法判決,決定在準備程序庭後辭去議長一職。
沈宗隆涉收賄2600萬元,檢方3月10日聲押全案6人,僅達德潘姓執行長收押,沈宗隆及白手套鍾姓包商各以200萬元、1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抗告成功,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雲林地院重審後,3月16日凌晨裁定收押。
沈宗隆收押期間5月屆滿,雲林地檢署先前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雲林地方法院5月11日裁定再延長羈押2個月;沈宗隆聲請具保停止羈押,雲林地方法院合議庭6月2日進行訊問,經聽取檢辯雙方意見後,考量檢察官認為此案偵查進度及相關證據均已保全,當庭裁定停止羈押。
檢方提起訴訟後,進入司法審理階段,將開庭進行準備程序庭,沈宗隆受訪時表示將辭去議長,「讓他們的判決,讓他們的自由心證,比較有一個公平性,所以說我是希望用這個訴求,讓法官認為說,我是真的非常有誠意,要接受這個司法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