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杜怡萱、蔡承翰 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新店有民眾疑似不滿附近住戶,時常把車停放在不用收費的停車格,竟然拿起「矽利康」,把窗戶和雨刷黏起來,受害車主懷疑,對方可能是搶不到車位,才會挾怨報復,而且還不只一輛車受害。
短褲男走在巷弄裡,手上拿著個東西,走到一輛車子旁,就往後擋風玻璃的雨刷,倒了不明液體,就連駕駛座旁的車窗,和前擋風玻璃也不放過,車主起床後發現,愛車留下好幾條膠的痕跡,原來被塗的是居家修繕的黏著劑"矽利康",事發後車輛還停在原地,但膠已經被清掉。民視記者杜怡萱說,「重回現場,可以看到這裡的停車位不多,但這裡住戶多,需求量大,動手男子疑似是因為,不滿隔壁巷子的住戶,長期佔用車位,才會用這種方式來警告他。」
事發地點就在,新北市新店華興街巷子裡,旁邊是美河市社區,路邊車格卻不到10個位置,附近住戶透露,因為這裡不用收費,通常一位難求,而且一停就是好幾個月,有些車主會A車換B車,交換輪流停,疑似才引起近住戶的不滿。
附近住戶說,「受害車主有兩台車,一台開走,另外一台就開過來,當然不管怎麼樣,這是公家車位,也沒有資格,沒有權利去破壞人家車子,說實在話。」
律師劉韋廷說,「已經構成刑法354條的毀損罪,最高是可以處到2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今天被害人沒有來提告的話,那其實檢察官跟警方,也沒有辦法受理這個案件,另外也可以跟加害人,來請求民事的損害賠償。」受害車主疑似知道,動手男子是誰,也不打算提告,不過因為不滿車位長期被占用,就動手破壞,恐怕已經構成毀損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