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資深藝人澎恰恰2021年間與邦尼國際公司簽約要辦「人生情歌演唱會」,預先收了300萬元報酬,卻沒有如期舉辦演唱會。邦尼公司採取法律途徑提告,台中地院日前判決,澎恰恰未出庭也未具狀表示意見,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視同自認,判澎恰恰要全額賠償300萬元,可上訴。
資深藝人澎恰恰於2020年宣布破產,還欠下2.4億元鉅額債務,後來積極工作還債,今年4月他曾透露還剩下5、6千萬債務要處理,但台中地院判決出爐後,欠債金額恐要再添一筆。
台中地院判決指出,澎恰恰(本名彭高尚)於2021年間,與邦尼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契約,約定同年9月18日要舉行「澎恰恰人生情歌演唱會」,地點位於台中市中興大學惠蓀堂。邦尼公司於同年4月14日、15日,共計匯款300萬元作為預付委任報酬,事後澎恰恰卻沒有依約履行如期舉辦演唱會,邦尼公司因此提告求償。
判決指出,澎恰恰未於言詞辯論時到場,也沒有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依民事訴訟法第280條規定,視同自認。邦尼公司於去年6月提出訴訟,有終止契約意思表示,書狀也合法送達給澎,足認契約已經合法終止,澎恰恰既然未依約處理委任事務,自應返還委任報酬3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