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宜蘭員山鄉枕山村的大礁溪橋是許多民眾踏青玩水的地方,未料近日有民眾拍到有車輛無視禁止的告示牌,直接將車開到河床。對此,第一河川分署長董志剛今(16)日表示,從照片上來看脫離便道範圍觸犯了水利法第78條,罰則不輕,將處新台幣2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許多民眾在假日時會到宜蘭員山鄉枕山村的大礁溪橋旁玩水,沒想到,有民眾拍到竟有人直接將車子開到河道上,且還打開後車廂。董志剛指出,便道是工作需要會有工作盡出,有時民眾也會使用,在便道上還可以還沒有完全違反法令,但照片中開到河道裡面已經脫離便道範圍,就觸法水利法。
董志剛強調,罰則還不輕,民眾還是要小心謹慎,會在出入口有告示情形,希望民眾遵守,這不僅是因為法規規定,還有人員安全的問題。
根據水利法第78條,禁止事項第六款為「在指定通路外行駛車輛」;處新台幣25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