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視新聞/林彥君、黃柏榕 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一所國中有學生在社群交流版貼文,指稱學校違反教育部規定,仍禁止學生外穿禦寒外套,負責社群管理學生就集結了資料,通知新北市政府呼籲調查,沒想到事隔半年,他卻收到新北地檢傳票,竟然是新北市政府將投訴學生移送地檢偵辦,讓這名徐姓學生大呼實在太離譜。
社群論壇,是學生發聲管道,不過卻有學生,因為FB粉專名稱,被新北市府告上法院。
校友徐同學:「我今天上新北市政府檢舉,結果反而是有被告。」
徐姓學生說創立名稱當中有"股份無限公司"的粉專長達6年了,去年11月,協助新北市一所國中學生,陳情服儀問題,集結其他同學的意見之後,以社群版主名義,發函新北市教育局,但沒想到事隔半年,卻意外收到地檢署傳票。

校友徐同學:「他就有說不要以為,就是這樣做沒有什麼法律責任,他們會鼓勵老師去,不管刑事或沒刑事都提出告訴,可能告到匿名者會哭之類的,這種言論發生這個聲明主要是要釐清,到底是哪個單位來告我們,那不管哪個單位告我們,都是新北市政府轄下的單位。」
新北市政府表示,學生未經設立,登記名稱有公司二字,違反公司法,但徐姓學生好無奈,主張粉專名稱是匿名版的命名靈感,來自五月天的專輯名稱,並無盈利,檢察官偵查後,最終以不起訴處分。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我好像沒有辦法有效解決這些問題,那我是不是就來找學生麻煩,我自己認為說因為最後如果學生,他因為這樣膽怯或不敢檢舉,那我們也無從得知,那地方政府或局處也就達成他的目的。」

立委(時力)王婉諭:「萬萬沒想到的是新北市政府,居然把這些學生移送檢調,現在卻用濫訴的方式來欺壓學生,首先最後不起訴,但是我覺得新北市的做法非常的糟糕。」
新北市公司登記科科長高弘儒:「因為該規定涉及刑法相關的處分,所以經發局循例將本案,以公文方式移送司法機關調查釐清。」
經發局表示,因為有民眾投訴,粉專有公司名號,一切按照流程受理,版主已將公司二字刪除,避免爭議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