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2021年8月18日新北市發生一起虐貓案,一對情侶發生口角爭執,黎姓男子竟趁女友不在家時,對共同飼養的愛貓「茶茶」淋熱水虐待,還錄下影片恐嚇女友,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撻伐。黎姓男子日前被判有期徒刑7月定讞,已入獄服刑。律師呂秋遠今(17)日表示,「願台灣不再有任何虐待動物行為」。
呂秋遠今日在臉書表示,茶茶案判決終於定讞。被告黎先生,身份轉為受刑人,已經入獄服刑。雖然只是有期徒刑7月,但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獄,還要另外繳交25萬元的罰金。
呂秋遠說到,從2021年8月到現在,歷時2年,希望往後所有人都能記得,法院對於虐待動物,已經越來越嚴格,被告是有可能被關的。願台灣不再有任何虐待動物的行為。
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5條,故意虐待動物致死,或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若故意或過失虐待動物,但未達死或重傷程度,則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