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上稿:11/03 11:00
更新時間:11/03 13:17(更新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長楊淑方回應)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今(3)日發生一起令人髮指的虐殺案件,忠孝里里長游皓麟上午在復興路108-11號對面(往水源快速道路的安全島上),發現疑似有狗兒被殺死,甚至大卸八塊,現場十分駭人,目前已報警並向相關單位舉報。不過,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初判後表示,遭虐殺的並非是流浪狗,而是山羌。
針對這起虐殺動物事件,游皓麟不滿怒轟殘忍,透露自己目睹慘況時,氣到發抖,已經通報警方到場協助調查處理,也依法向新北市動保處等單位舉報,盼能盡早將嫌犯繩之以法。
新店分局表示,接獲動保處轉報,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08-11號對面發生動物虐殺案,江陵所員警到場設立封鎖線管制現場,並調閱周圍監視器協助釐清案情中。
據了解,路過民眾稍早在案址發現1隻山羌遭截肢棄置在草地,民眾即通知當地里長,後續由里長報案反映;目前動保處人員已到場調查並將現場相關證物整理帶回化驗,後續新店警將持續協助動保單位釐清案情。
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長楊淑方受訪時指出,現場查獲兩具頭骨、內臟及皮毛,依據頭型、牙齒、耳朵形狀,初判是山羌,審慎起見,已將屍體送至調查局化驗DNA。
楊淑方強調,宰殺山羌,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辦理,涉獵捕野生動物,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9條第1項1款規定,處6萬至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