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母親想吃肉,2013年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遭判處3年6月定讞,該案經過11年的纏訟,最高法院今(14)日終於改判王光祿無罪。王光祿今(14)日受訪時透露了自己這幾年的心境,他也遺憾地說,媽媽不在了,「要是她知道我變成無罪,那該多好」。
王光祿於2013年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遭判處3年6月定讞,儘管最高法院認為有違憲之虞,聲請釋憲,大法官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母法合憲但子法部分違憲」,關於自製獵槍規範不足,和原住民狩獵活動意旨有違,另外野生動物保育法也有部分違憲,但案件還是由最高法院繼續審理認定。聽到釋憲結果的王光祿表示遺憾,認為狩獵文化是原住民文化為何要被抹滅。
王光祿在2021年被特赦,但也僅限於「有罪免刑」,王光祿為洗刷冤名,依然尋求法律上的無罪,雖然前檢察總長江惠民曾為他提出非常上訴,但還是被拒絕。後來新任檢察總長邢泰釗再次為他提出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日終於改判王光祿無罪,該案也終於順利落幕。
對於該消息,王光祿受訪時先是說到,「一般人要是有罪,好像可能連身體都會垮下來」。他提到,這幾年當然很累,但也要感謝所有的善心人士,把(原住民)的文化讓給他們原住民,這樣他們才能傳給下一代。
記者問到,10多年官司的影響,在教年輕人的時候會不會有些遲疑?王光祿坦言「當然」,畢竟去山上還是不要違法,而這對原住民來說本來就是可以的,所以自己也盡力教下一代,「打獵可以,順著原住民的文化就好」。
至於好消息媽媽來不及聽到,王光祿表示當然會遺憾,因為那時候自己就是為了媽媽才會這樣做,但現在已經變成遺憾了,因為自己的媽媽也不在了,「要是她知道我變成無罪,那該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