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律師鄭鴻威涉嫌擔任詐騙集團軍師,將偵查資訊洩漏給詐團成員,台北地檢署日前依組織犯罪條例、洗錢及洩密等,起訴鄭鴻威在內18人,全案移審後又爆出,鄭鴻威藏了一筆300萬現金,放在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台北地檢署與廉政署官員,昨天大動作前往石育恩的辦公室搜索、隨後約談本人,今(18)日凌晨訊後諭令他以80萬元交保。
律師鄭鴻威近日遭控勾結詐騙集團,透過陪同應訊,故意洩露檢方偵辦內容、提供詐騙集團套招、躲查緝的機會,因此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名。同時,還發現詐騙集團的300萬現金,竟藏在石育恩的辦公室;橋頭地方法院知情後,隨即對該法官展開調查。
鄭鴻威強調,石育恩與自己有多年交情,由於他當時打算購置房產,因此才先將一筆現金交給石育恩,強調他與這起案件毫無關聯。然而,橋頭地院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後,仍認為石育恩涉嫌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決議將其送入評鑑委員會審議此案;另外,石育恩也曾代替朋友,轉交300萬律師費給鄭鴻威,但因為不在任職法官期間,故此事不會一同納入審議。
台北地檢署、廉政署官員昨日前往橋院石姓法官的辦公室搜索,凌晨將石育恩、聯繫傳遞訊息的鄭鴻威姊姊、楊姓律師等3人移送北檢複訊,全案朝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嫌方向偵辦。訊後石育恩的姊姊請回,楊姓律師以40萬元交保,石育恩則以8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