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台中石岡區今年1月驚爆一起「水井棄屍」案,屍體是未滿月嬰兒,且已被棄屍7個月,直到謝男因良心不安向警方自首,稱男嬰因為不明原因死亡,所以由謝男將嬰屍丟在自家租屋處水井內。但調查發現,其實是因為謝男的柯姓女友不想要孩子,所以謝男將剛生下的男嬰放進滿水浴缸活活淹死,檢方依殺人等罪對謝、柯2人提起公訴,將由國民法官審判。
東勢分局說明,今年1月12日凌晨2時許,30歲謝姓男子前往派出所自首,坦言去年5月26日晚間10時許,他女友(柯姓女子)當時於租屋處產下1名男嬰,但沒多久後就死亡,結果自己將男嬰屍體丟在自己租屋處「後方水井」。
據悉,謝男疑良心不安自首,警方得知後經由謝男帶往棄屍地點,一查還真的有男嬰屍體,全案經採證後已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全案依故意殺人、遺棄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全案於4月26日偵結,2人經檢察官聲請羈押獲准並提起公訴,將交由國民法官法庭審判。
且根據調查發現,男嬰死亡原因竟然是因為柯姓女友不想要剛產下的男嬰,所以謝男親手將剛出生的男嬰丟到滿水浴缸內活活淹死,之後還用塑膠袋包裹嬰屍,扔到租屋處後方水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