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組/許家峻、陳富主 台北報導
一把利刃,劃破三個溫馨家庭。2023年12月新北市發生一起國三生殺人事件,不只震驚社會,案發至今,被害家屬依舊難以接受事實。被害家屬楊爸爸紅著眼眶說:「我兒子怎麼會莫名其妙在學校就被殺,這是我一直不願意去相信的事情。坦白講,如果不要依據現在的法律,就是撇除掉《少年事件處理法》,我當然是希望一命償一命,可是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往往只能透過司法還給被害者與家屬一個公道。然而,這起國中生割頸案,卻因為加害者年僅15歲不適用《刑法》,而以《少年事件處理法》代替處罰,結果卻引發社會反彈聲浪。
《少年事件處理法》果真是未成年加害者的保護傘嗎?分析《少年事件處理法》與一般刑法最大的不同就在於,一般刑法依據行為人的犯罪輕重,分為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且都得在監獄服刑;而少事法則是依照觸法情形,可能交給家長帶回管教、或是送到少年觀護所收容,但不能超過二個月;又或者轉介到矯正學校進行輔導,且調查審理過程,皆不得對外公開。
法律事務所律師劉韋廷表示,「我們認為少年他會犯罪,本身的原因其實沒那麼高,反而大多受環境影響,包括家庭的影響、同儕的影響,學校的影響較大;因此他們的犯罪被改變的機率是比較高的。」然而,青少年犯罪被改變的機率是否較高,引發不少民眾及被害者家屬的質疑;尤其站在被害家屬的立場,無論是刑事責任或是民事求償,《少年事件處理法》都無法顧及他們所期待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