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曾郁雅報導
彰化縣一名黃姓男子日前於臉書社團公開販售俗稱「鯊魚劍」,由於此屬第一級保育類野生動物「鈍鋸鰩」的鼻鋸製作物,馬上遭員警循線查獲、立即法辦,經由彰化地院審理,依照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3年,該男子應向公庫支付7萬元,同時更沒收販售之鯊魚劍。
彰化縣31歲黃姓男子於去年4月網路社團「新奇古怪跳蚤市場」,PO文開放競標俗稱「鯊魚劍」的鈍鋸鰩鼻鋸製作之法器,貼文一曝光馬上引發大批網友圍觀熱議,該名男子行徑也在不久後,被網路巡邏員警發現,立即報請彰化地檢署偵辦,同時聲請搜索票,動員前往IP查到之黃男住所,經查證後該項競標商品確實就是保育類野生動物頓鋸鰩的鼻鋸,而今判決結果出爐,黃男坦承犯行,彰化地院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意圖販售、展示保育類生物製品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罰金7萬元,並沒收該支鈍鋸鰩鼻鋸。
事實上,鈍鋸鰩(又稱尖齒鋸鰩)被認為是地球活化石,分布於印度洋與太平洋的暖水水域,屬於台灣公告第一級珍貴稀有保育類野生動物,其最大特色就是有巨大鼻鋸,過往曾有使用鈍鋸鰩鼻鋸作為法器的傳統,而目前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於公共場所展示鈍鋸鰩鼻鋸製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