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某國立大學法律系畢業的蕭姓實習律師(34歲),涉嫌在實習期間對多名同期實習的女律師性騷擾,其中1位受害者提告,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依《性騷擾防治法》起訴蕭男。
據了解,蕭姓實習律師曾在台灣高等法院擔任法警,通過國家考試後,去年9月間在律師研習所受訓。不過1名同期的實習女律師提告指出,去年10月間,蕭男趁大家一起聚餐時,用手撫摸她的大腿2至3秒,後來一起搭乘捷運時,蕭男又在這位女生準備下車時,趁機用右手摸她的左腰。
蕭男的惡行還不只如此,大約2週後律研所舉辦麻將比賽,正當她準備拍攝獎盃時,蕭男又突然從左後方用手背碰觸她臀部。此事在眾多實習女律師之間傳開後,驚覺不只1人受害,認為蕭男根本是故意性騷擾,因此決定提告。
北檢偵查時,蕭男否認犯罪,稱自己不記得有這些行為。除了提告的女實習律師外,檢察官也傳喚其他多名未提告的實習女律師們出庭作證,今日偵查終結,認為蕭男涉犯《性騷擾防治法》,依法提起公訴,另有其他證據不足的指控,則作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