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鄭文燦500萬交保發回更裁 桃院訂9日上午10時開庭

  • 發佈時間:2024/07/08 20:33更新時間:2024/07/08 20:55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快新聞/鄭文燦500萬交保發回更裁 桃院訂9日上午10時開庭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翻攝自鄭文燦臉書)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前海基會董事長、前行政院副院長及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似於2017年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被桃園地檢署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日前裁定500萬元交保,台灣高等法院今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桃院地院今晚表示,關於鄭文燦聲押案,承辦法官決定明日(9)上午10點整開庭。

更多新聞: 快新聞/鄭文燦涉貪500萬明早開庭 民進黨廉政會:若裁定羈押即停權3年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入華亞科學園區周邊土地的重劃案件,該地主組成的重劃會向市府提出重劃申請,並以近千萬元賄賂鄭文燦熟識的廖姓人士,其中一名楊姓地主涉嫌透過重劃會的廖姓人士,向鄭文燦支付了近千萬現金。楊與廖兩人後來遭到檢方聲押,楊因年老獲准保釋,而廖則被收押。

針對原裁定鄭文燦以500萬元交保,高等法院今日裁定指出,原裁定未說明被告鄭文燦有何羈押原因及是否有羈押必要之認定依據,況且檢方已在羈押理由書及抗告書中,敘明有傳喚桃市府相關人員查明事實之必要,則相關共犯或證人與鄭文燦間是否有聯絡可能?加上鄭文燦於本案的地位、角色及參與程度,能否排除其影響具有上下隸屬關係的共犯或證人陳述?

高院認為,現今通訊軟體發達,很容易被用以聯繫、勾串或影響相關人等未來陳述,在全案尚未調查釐清前,原審桃園地院就能否排除鄭文燦逃亡,甚至與其他共犯或證人互相聯絡而串證、滅證的可能?前述幾點,未見原裁定詳予論述,顯有理由不備之違誤。

高院表示,原裁定既有上開不當之處,應予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妥士裁定,不得再抗告。桃院地院今晚稍早表示,關於鄭文燦聲押案,承辦法官決定明日(9)上午10點整開庭。

更多新聞: 獨家/鄭文燦交保「即時抗告24小時裁定」卡關桃園地院 律師批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