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兒少法》第69條保護加害者?衛福部:沒規定不能報導 會討論修法

  • 發佈時間:2024/07/17 15:47更新時間:2024/07/17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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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兒少法》第69條保護加害者?衛福部:沒規定不能報導 會討論修法
《兒少法》第69條保護加害者?衛福部說,沒規定不能報導,會討論修法。(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詹詠淇報導

監察院昨日公開狼師事件幼兒園名稱跟涉事者姓名,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爆發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逾20名女童,但媒體卻礙於《兒少法》第69條,不得揭露足以辨識兒少身分之規定,往往無法報導,法律遭批成加害者保護傘。對此,衛福部今(17)日提出2點說明,強調未規定不得報導該事件或保護加害人隱私,會針對媒體報導該類事件應循原則進行討論,並周延相關法令規範,讓媒體報導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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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近日熱議幼兒園狼師性侵害事件之報導原則一案,衛福部提出2點說明。第一,本次幼兒園性侵害事件發生,衛福部理解媒體基於社會公益希望保護潛在被害人的立場,目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的立法精神,是為了保護已經受害或遭受負向事件的兒少隱私,要求媒體在報導涉及這些事件的新聞時,不得揭露足以識別該兒少身分資訊。

衛福部說,但並未規定不得報導該事件或保護加害人隱私。另倘報導係為增進兒少福利或維護公共利益,同條第4項訂有例外規定,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共同審議後,認有公開必要,並不會處罰。

第二,至兒少法第69條規範足資識別兒少身分的範圍,及媒體在報導上開事件時如何顧及被害兒少隱私,避免對兒少及其家庭再度產生傷害等,衛福部表示,目前兒少法正在修法階段,另將會邀集通傳會、媒體公會等代表,針對媒體報導該類事件應循原則進行討論,並周延相關法令規範,讓媒體報導有所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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