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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銀行獲准在立陶宛設立代表人辦事處。隨著台灣與立陶宛近年來關係日益密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宣布已批准台灣銀行向立陶宛主管機關提交設立辦事處的申請。台灣目前在立陶宛尚未設有任何分支機構,台灣銀行此次成為首家提出設立申請的金融機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台灣銀行向立陶宛主管機關申請設立立陶宛代表人辦事處。台灣銀行考量我國與立陶宛近年展開經貿交流,且立陶宛位處歐洲及歐亞大陸之交叉口,於該國設立代表人辦事處,有助於掌握中東歐市場商機,拓展該行海外業務發展。
台灣銀行現已設有紐約、洛杉磯、香港、東京、新加坡、南非、倫敦、上海、廣州、福州與雪梨等11家分行,及孟買、仰光、矽谷、曼谷、法蘭克福、雅加達、胡志明市、馬尼拉、吉隆坡、鳳凰城與福岡等11家代表人辦事處。
金管會表示,我國銀行在歐洲據點尚有英國、法國、荷蘭、比利時、德國及捷克,在立陶宛目前未設有分支機構,台灣銀行為第一家申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