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于美人挨告稱「超額付薪資沒欠加班費」 前幕僚發聲了

  • 發佈時間:2024/07/29 15:36更新時間:2024/07/2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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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于美人挨告稱「超額付薪資沒欠加班費」 前幕僚發聲了
于美人挨告稱「超額付薪資沒欠加班費」,前幕僚發聲打臉。(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陳思妤報導

知名主持人于美人被爆和立委競選團隊鬧翻,她被控沒幫工讀生投保勞保,積欠員工加班費,雙方對簿公堂。于美人今(29)日透過律師發出聲明稱,是當事人說,已有勞保不願再重覆投保,沒有加班費部分則是因沒控管上下班時間,為委任性質之勞務契約,已超額給付薪資未有積欠加班費。對此,幕僚與工讀生發發聲強調,工讀生是被要求簽署自願放棄勞健保的切結書,助理也沒有自由上下班,更指于美人在去年12月要求停止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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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美人被傳出和競選團隊鬧翻,包括說她沒幫工讀生投保勞保,沒給員工加班費,于美人今天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回應稱,工讀生於應聘時表示,已有勞保不願再重覆投保,故競選團隊主管請其簽署切結書後,按實際工作時間發放工資。於選舉結束後,該名工讀生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檢舉,主張未依勞動法令為其投保勞保。

對於加班費部分,于美人透過律所回應,於競選團隊聘任組成時,依各人之工作經驗,以優於市場行情價之薪資水準聘任,以固定薪資涵蓋競選期間每月所完成之全部工作内容,下班沒有打卡、未控管上下班時間、當日有事或因病未到競選總部及其他競選活動場所不算遲到、缺勤亦不扣薪等等,均屬較為委任性質之勞務契約,並已言明無加班費之計算。她並表示,對於競選團隊成員競選期間勞心勞力之付出,除發給未工作之113年月中至月底之薪資外,再額外加發一個月或半個月之月薪,發放之薪資為足額且超額之給付,未有積欠加班費之情事。

對此,于美人競選幕僚與工讀生聯合聲明指出,在計時工作人員(工讀生)部分,「本人從未表示自己有勞保、因此不願意加保;而是在入職時就被要求簽署自願放棄勞健保的切結書。本人當時並沒有在其他單位投保勞保,勞保局投保紀錄可資證明」。

此外,就受僱助理沒有加班費部分,聲明指出,面試時,團隊主任明確告知上下班時間為早上9點到晚上6點,並且1週至少會有1天的放假,但于美人卻在去年12月要求團隊停止休假,並由主任於會議中布達。其餘工作期間,如需請假依然要向競選辦公室主任請假,並非如于美人聲明所述為自由上下班。

競選團隊成員指出,於今年1月13日後依然持續提供勞務,由於任務分配不同,有人工作到19日,有人工作到26日,皆有相關紀錄,工作內容與選舉結束之收尾高度相關。此外,團隊選舉期間辦公室在選後1週內便突然退租,也無明確指示辦公處所更改,團隊成員毫無預期與準備,只能自行待命。

競選團隊成員說,于美人聲明提及「加發一個月或半個月的薪水」,是面試時就已約定好之獎金,與加班費不可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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