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林彥君 吳培嘉 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駱姓騎士,在路口違規左轉,遭到員警開罰,騎士當下不服,一下質問警方,為什麼只開罰他一人,一下又飆罵不雅字眼,騎士更氣得打給1999檢舉,但是他在街頭公然辱警,已經違反妨害名譽罪,最後騎士當庭以2萬元跟當事員警和解。
路口處,違規左轉,遭到警方攔下,騎士不服,當場和警方,吵了起來。一下罵政府,一下又罵員警是米蟲,但員警沉住氣,沒有和他計較,只想開完單就離開,沒想到騎士,越罵越大聲。
指著前方也有人違規,騎士忿忿不平,突然在下一秒,情緒失控,在街頭大吼。事情發在台北市市民大道五段和延吉街口,這裡明確規定,早上六點到晚上十點,機車一定要兩段式左轉,當時這名騎士是下午三點多行經這個路口,明顯違規,但騎士不僅無視告示牌,還對警方大小聲,後果就是妨害公務和妨害名譽等罪被移送法辦。
當事員警事後提告,因為辱罵員警,少說判拘役25天,騎士這才知道自己犯下大錯,最後以兩萬元向警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