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北檢上訴質疑刑度 稱王郁文無悔意不宜緩刑

  • 發佈時間:2024/08/19 23:10更新時間:2024/08/1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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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案!北檢上訴質疑刑度 稱王郁文無悔意不宜緩刑
檢方質疑高虹安一審刑度。(圖/民視新聞)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一案,法院一審,判處高虹安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但檢方認為,法官並沒有把虛報的30幾萬「加班費」算進去,刑度不符,提起上訴。另外,前助理王郁文,沒有認罪,也沒有悔意,認為不宜緩刑。而高虹安停職後神隱多日,今天也壓線,委請律師提出聲明上訴狀。

新竹市長高虹安表示,針對一審判決,我絕對會提出上訴。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詐領助理費,被判7年4月,褫奪公權4年,不滿一審判決結果,上個月底表明要上訴決心,果真在19號壓線最後一刻,委請律師提出聲明上訴狀,至於何時提出上訴、上訴理由為何,高虹安停職後,就神隱至今,不得而知。


高虹安涉貪案!北檢上訴質疑刑度 稱王郁文無悔意不宜緩刑
檢方認為,王郁文不宜緩刑。(圖/民視新聞)


高虹安前立委助理王郁文表示,當然心情上會受到影響,因為畢竟我一直覺得,我的薪資就是拿來買辦公室,同事們大家的一些用品,所以並沒有所謂,給高虹安私用這個問題。滿腹委屈,同樣捲入此案的,還有高虹安前助理王郁文,是唯一不認罪的助理,一審被判2年、緩刑5年。但兩人的一審判決結果,讓檢方相當不滿意,16號提起上訴。


高虹安涉貪案!北檢上訴質疑刑度 稱王郁文無悔意不宜緩刑
檢方質疑高虹安一審刑度。(圖/民視新聞)


檢方認為,法院只有認定高虹安11萬多元「低薪高報」的犯罪所得,但並沒有把虛報的30幾萬「加班費」算進去,刑度不符,提起上訴。另外,檢方認為,王郁文始終不認罪,而且沒有悔意,犯後態度和其他助理明顯不相同,不宜緩刑。而律師也表示,過去沒有認罪,而獲得緩刑的案例,極其少見。律師 張子特(非本案律師)表示,依據貪汙治罪條例規定,應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本件一審只判處7年4個月,是屬於較輕之刑度,在一般訴訟實務上,若被告未認罪 法院通常會認為說,該被告未具有悔意而不會給予緩刑,而在本件的訴訟上,在被告未認罪之情形下,法院給予緩刑是比較少見的情形。詐領助理費一案燒不停,檢方、被告紛紛提起上訴,判太輕還是判太重,就待法官好好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