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苗栗縣頭份鎮今(19)日傳出一起6歲女童從15樓墜下事件,消防局獲報抵達現場時,女童已失去生命跡象。苗栗縣社會處表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禁止家長將6歲以下孩童獨自留在家中,可依法裁罰新台幣3千至1萬5千元罰鍰。社會處表示,與教育處會繼續追蹤,確保該家庭其他成員狀況。
消防局表示,今日下午4時49分接獲勤務中心派遣,頭份市節約街有社區保全表示,一位約6歲女童自15樓高跌落,路人發現時已無呼吸心跳,當下有請社區保全在通報119後,即刻為女童實施CPR,持續至救護人員到達現場。
救護人員底查後到達確認女童呈現OHCA後,隨即進入CPR流程;女童身上多處挫傷及變形,無大量出血,除給予CPR,給氧、AED不建議電擊,後送為恭醫院處置。
社會處長張國棟表示,發生這樣事情真的非常遺憾,依照《兒權法》第51條規定,禁止6歲以下兒童獨自居留在家,若發生這樣狀況,依同法第99條可處3千至1萬5千元罰鍰,另還有強制親職教育。
張國棟提醒社會大眾,孩子獨自留在家中容易發生各式各樣狀況,希望大家透過關心、關懷避免類似情形發生。另外,社會處及教育處會接續追蹤家庭狀況,以確保家中其他家庭成員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