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心/趙永博 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張姓婦人,日前在網路上,誤信「投資股票」短期獲利訊息,從6月開始,2度和對方面交及匯款,前前後後投入492萬多元,原以為能把獲利了結,卻被告知得付保證金才能拿回投資,她才驚覺遭詐,進而和警方聯手,假裝要再投資,埋伏逮到車手。
員警vs.車手:「不要動!不准動!先不要走,我們看一下身分;手放後面。」大批員警快步走進超商,朝座位區一擁而上,迅速將紅衣男子壓制。自知人贓俱獲,男子動都不敢動,乖乖配合。原來這名34歲的陳姓男子,是詐騙集團車手,假扮投資理財專員,還專程搭火車,從台北南下到花蓮,要和被害人面交「假投資」款項。
張姓婦人因為誤信臉書投資廣告,從6月開始,已經分別面交347萬,及60萬給詐騙集團,加上12次的匯款,被騙總金額高達492萬,以為短期內能獲利上千萬,想提領現金卻被告知,得再交保證金才能拿錢,她驚覺上當,於是假意要再次投資416萬,跟車手約在超商面交,聯合警方逮住車手。花蓮吉安分局仁里所長黃泰俊:「本分局在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喬裝成顧客埋伏守候,成功逮捕陳姓涉案車手;查扣工作證、手機、印章、車票等證物,同時也查扣到安非他命一包及吸食器一組。」
陳姓車手最後被依詐欺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詐騙案件層出不窮,鎖定人性的弱點下手,民眾可別被貪念牽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