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中心/周欣儀報導
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於113年8月20日23時許接獲報案有人棄置小孩於騎樓情事,故立即派遣線上警力前往處置,到場後見一嬰兒躺於嬰兒車內,周遭無父母在場,故嬰兒先行由119救護人員送至國泰醫院,檢查後嬰兒無大礙,警方亦同步通報臺北市家防中心。
經警方循線追查嬰兒父親為24歲廖姓男子,他當時駕駛自小客車將嬰兒棄置於忠孝東路四段騎樓,遂通知廖男到案說明,經由社工評估後,嬰兒暫時交付予廖男父母帶返家扶養,廖男暫時不得與小孩接觸,全案詢後依遺棄罪嫌函請臺北地檢偵辦。
大安分局呼籲,民眾應負起照顧兒童責任,六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否則將會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