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藍委質疑官員涉光電弊案處理太慢 能源署還原時序駁斥

  • 發佈時間:2024/08/25 20:09更新時間:2024/08/25 20:11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快新聞/藍委質疑官員涉光電弊案處理太慢 能源署還原時序駁斥
能源署強調早已全數暫停力暘所有案件審理,並於7月1日函請台南市重新確認。(示意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涉入台南力暘光電弊案,檢方於今年4月起訴,目前仍在偵查中。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經濟部前部長王美花今年5月份承諾重啟調查,但經濟部遲至7月才行文台南市政府。對此,能源署今(25)日聲明否認有延遲處理或怠惰。

更多新聞: 快新聞/中部2縣市爆綠能弊案 1鄉長、1民代涉貪被收押

能源署今發布新聞稿表示,媒體所載能源署官員涉入力暘光電弊案但能源署遲未處置一事並非事實。

針對媒體報導台南力暘光電案,能源署林姓公務員已被起訴但仍執行職務,且能源署行政調查無下文一事,經濟部能源署特別說明,自今年4月26日台南地檢署發佈起訴訊息後,能源署即於5月7日召開正式甄審會議討論,但因當時地檢署未提供完整起訴書,欠缺具體詳細內容可供討論。

因欠缺起訴書,能源署故決議請林員於接到起訴書後即應立即提供;其後林員於5月27日收到台南地檢署起訴書後即轉交能源署。能源署旋於今年6月5日召開第二次甄審會議進行調查。林員針對起訴書中所認定內容有不同意見,亦提供相關錄音佐證。

能源署強調並無司法調查權,也不具事實認定的專業及權責,故決議尚需由法院來做最後的判決(目前法院已經開庭一次,後續尚待法院通知),可見能源署並無遲延處理或怠惰。

依法令規定,法院判決確定前,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林員仍維持現職,但能源署已對其工作內容進行調整,林員不再接觸任何力暘案件。

經濟部能源署特別指出,能源署除早已全數暫停力暘所有案件審理,並已於7月1日函請台南市重新確認力暘公司所送資料,及同時要求台電公司不得支付力暘公司任何購電費用。

能源署強調,自4月26日台南地檢署發佈林員受起訴迄今,已於5月7日及6月5日進行二次甄審會議及討論。並於7月1日即予以處理,後續也將視地方政府回函及法院判決結果進行應有處置。

更多新聞: 快新聞/林宜瑾服務處主任涉貪被收押 台南地院:有串證逃亡之虞